教务处[2017]39号
各院系:
经研究决定,2016届结业生返校考试工作定于2017年5月8日—5月14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16届因课程不合格的结业生。结业生一年之内若不申请参加换证考试将永远失去换证机会。
二、考试课程类别
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等课程。
三、考试要求
1.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及实践课程等由各院系负责于5月12日之前组织考试,并于5月12日上午下班前将考试成绩报教务处教务科。
2.参加考试的学生进入考场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由监考教师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考试。
3.各院系务必提前通知本院系申请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的学生进行返校考试。
4.本次公共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定于5月13日、14日两天,具体安排见附件。
附件:《公共课考试安排表》
教务处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