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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2018]2号
各相关学院:
学校定于2018年3月10日(周六)开始对上学期公共课程期末考试不及格学生组织重修考试,请各学院提前通知参加考试的学生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二证缺一不可)按时参加考试,对于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学生,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调整第三批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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