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8] 19号
各学院:
2018年学生教育(毕业)实习、生产实习、金工实习、电子工艺实习工作即将结束,为了更好地做好学生返校后的总结、表彰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宝文理院教字[2018]57号文件精神,教育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应按各教育实习点实习生人数的30%初评优秀实习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不参加评选),并向教务处和优秀实习生所在学院报送初评名单各1份。评选优秀实习生时,要严格执行学院有关文件精神,实习生违反“实习生守则”者一律不得参评。各学院或实习点上交资料不全者,本学院或实习点学生一律不得参评。
二、认真审阅本院学生实习报告或调查报告和教案,以适当方式展览交流后存档,并按实习类别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报送用A4纸打印的优秀实习报告或优秀调查报告和优秀教案各2份,具体格式见附件1—4。
三、提供2018年本单位实习基地建设相关照片,具体要求为:
(一)教育实习(师范专业)
1.实习生备课照片(2-3幅);
2.实习生上课(含实验课)照片(2-3幅);
3.实习生辅导中学生上自习照片(2-3幅);
4.实习学校指导教师指导实习生照片(2-3幅);
5.学院带队教师及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听实习生讲课的照片(2-3幅);
6.实习生在实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照片(8-10幅);
7.实习学校召开实习师生座谈会照片(3-5幅);
8.系领导、实习学校领导看望实习生照片(5-8幅);
9.与实习有关的其它照片(8-10幅)。
(二)毕业实习、生产实习等(非师范专业)
1.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指导实习生照片(4-6幅);
2.实习生在实习点实习的照片(3-5幅);
3.实习生在实习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照片(8-10幅);
4.实习单位召开实习师生座谈会照片(3-5幅);
5.系领导、实习单位领导看望实习生照片(5-8幅);
6.与实习有关的其它照片(8-10幅)。
以上照片须保存为JPG格式,且须分目录存放。照片命名规则为:实习类别_系别_照片目录名_序号_照片主题。实习类别指教育实习、毕业实习、生产实习、金工实习等;教育实习1-9项照片目录名依次为:a、b、c、d、e、f、g、h、i;其它实习1-6项照片目录名依次为:a、b、c、d、e、f;序号从1开始;照片主题中应说明时间、地点、人物等情况。同时须填写实习基地建设照片基本情况说明(附件5)。
四、根据实习生上交的教育实习实习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对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论等认真统计,填入教育实习实习生综合素质评价一览表(附件6)。实习单位对参加毕业实习、生产实习、金工实习等实习项目的实习生评价结论,由各院根据自行设计的表格进行统计,填入专业实习实习生综合素质评价一览表(统计表格自拟)。
五、将实习有关材料及各种评估表按要求分类归档管理,带队(指导)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7)、优秀实习生名单(附件8)、实习基地建设照片的电子文件及照片基本情况说明、优秀实习报告或优秀调查报告、优秀教案、实习生综合素质评价一览表及书面总结材料应于12月7日前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一份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报,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邮箱:jwcsjjxk@163.com。逾期未按要求上交报告及总结材料的实习点及学院,均无实习评优资格。
六、下半年教育实习经费(含自主实习)的报销按照宝文理院教字[2018]57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带队教师须在12月7日以前整理好集中实习有关票据,并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登记报销的集中实习金额数。自主实习经费的报销由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各类教育实习经费具体报账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优秀教案(样表)
附件2:优秀调查报告(样表)
附件3:优秀实习报告(样表)
附件4:优秀教案、优秀调查报告、优秀实习报告排版要求
附件5:实习基地建设照片基本情况说明
附件6:教育实习实习生综合素质评价一览表
附件7:2018年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8:2018年优秀实习生名单
教 务 处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