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我校教学计划,2016级师范类本科生将于下学期进行教育实习。为了切实做好实习前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应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院领导全面负责本学院实习工作,并将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和带队教师名单于4月30日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2.允许各专业部分学生在我校教育实习基地(见附件1)以外的高级中学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实习课程应与所学专业一致。在实习基地和非高级中学联系者不予批准。
3.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填写《宝鸡文理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见附件2,须经实习单位和所在学院同意并加盖公章)。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须控制在一定比例,不得超过本学院所有参加实习学生人数的20%,具体学生名单由各学院审定。
4.各学院对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基本情况统计后填入《宝鸡文理学院2019年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统计表》(附件3),并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9日以前将申请表(纸质版)和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教育教学实践基地一览表
附件2:宝鸡文理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
附件3:宝鸡文理学院2019年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统计表
教 务 处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