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盖章的通知
二级学院:
为了使我校考生顺利完成“宝鸡市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根据宝鸡市教育局对此次面试报名工作的安排,驻宝鸡普通高等院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考生需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见附件)。相关的盖章事宜,由各学院统一收齐材料,核实材料的正确性,并由教学秘书带材料到教务处办公室盖章,盖章时间定在12月10日-13日。不受理学生的单独盖章,请及时告知学生。
教务处
2019年12月9日
附件:
学籍证明
兹有学生 , 性别 , 年 月出生,身份证号 ,学号 ,是我校(院) 专业师范类/非师范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专科/研究生在校学生,该生于 年 月入学,学制年。现处于 年级在读。
特此证明。
学籍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证明仅供陕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使用;
2.本证明由考生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后生效,二级学院盖章无效;
3.学籍证明的真实性由二级学院核实;
4.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此证明原件,复印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