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排课时间为6月30日~7月8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年6月30日前体育学院在教务系统中设置大学体育课程板块;
2. 7月4日前,排公共课;
3. 7月5日~6日,排专业课;
4. 7月7日~8日各学院核对调整课表,9日后课表排定不再变动调整,学校公布课表,师生可在教务系统中查询排定课表。
5.排课期间教务处根据进度适当调整时间安排。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务必在年6月30日前在教务系统中落实和录入教学任务,排课开始后,课程库和任务权限锁定。同一门课程不同代码的课程禁止合班任务,以免造成班级课程表冲突,课表数据与计划任务数据不符。(在排课菜单中无班级或教师的数据,但是在课表界面有)。
严禁将同一课程不同周数课程合班上课。
2.排课前要仔细检查核对教学任务中学生教学班人数,安排上课教室时要留有一定的余量,避免出现座位不够的情况。2021级新生必须按照《2021级新生分班安排表》中的人数安排教室,不得私自减少人数;涉及转入学生的和安排第二学位学生插班上课学院一定要认真核对教学班任务人数,避免少排漏排。
3.各学院课表编排要科学规范,符合教学规律,如周4、周6学时的课程,在编排时必须隔天安排授课,不能同一天或连续两天安排同一班级连续讲授该课程。为确保教学质量,教师每天授课课时不得连续超过6个学时。
4.周课时小于2(含)或总课时小于36(含)的专业课,各学院在充分考虑教学资源、上课班级课程开设情况等教学实际的基础上,可适当加大周课时,缩短教学周数完成课程教学任务。
5.各二级学院在排课前,要对使用的教室实验室等教学场地进行检查,确保各类设备设施能够满足教学需要,一定要提前检查教室实际座位数,确保排课教室座位数量大于上课人数。
6.改造或改变原有教室使用功能及归属的,要在排课前按必须教务处书面备案,以便于在教务系统中及时变更教室功能设置。
7.所有课程均须安排在正常教学时间内授课,并要按正常上下课和作息时间安排教学:所有课程必须安排在周内(周一至周五),严禁在周六、周日排课;同一门课程理论课应在实验课之前;大学体育课程原则排在下午;每周周3课时(含3课时)以上的课程不得安排在一天内上完。
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政法学院开设的思政类课程必须安排在周内白天上课。
8.各二级学院在排课时要避免连续两节上课时教师跨两个校区上课的情况,由于博文楼及副楼与其他教学楼的距离较远,排课时应尽量避免连续两节上课时教师、学生跨楼上课。
9.各学院要按照教务处排课工作通知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开展排课工作,加强工作沟通与协作,确保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教务处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