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
为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运行管理,营造良好教学环境,根据学校安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
1.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开设本学期课程,不得擅自调整、变更课程设置。要对照人才培养方案,认真核对本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确保课程名称、学分、总课时、起止周、周学时等内容与教学计划相符。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2.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准备,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开课前应对所有授课教师的课前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组织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试讲活动,充分做好教学准备。
3.各教学单位要对外聘、返聘教师明确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并加强过程监督,保证授课质量。同一门次课程有多名授课教师的,务必做好教学衔接,确保课程教学效果。
4.各任课教师应根据课表和教学日历安排,合理规划教学进度,主动开展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等线上教学平台的使用和在线课程的建设,将课件、录播内容等教学资源分享给学生。已上线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课程,在原有汉语字幕的基础上增加英文字幕(或英文讲解),抢抓教育部“慕课出海”行动,推动教育资源全球共享。
5.各任课教师要结合各学科专业知识,充分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将思政元素有机融入专业课程教学,发挥好课程思政育人作用。
6.各教学单位做好教室、实验室的卫生清扫、物品整理、教学用具摆放等工作,营造清新的学习氛围和环境。学校相关部门要做好各类教学场所的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工作等事项,为新学期师生上课营造良好环境,保障教学有序开展。
7.各教学单位要实施立德树人工程重大任务,大力弘扬延安精神、“西迁精神”,学习老一辈教育人的家国情怀与教育理想、战略眼光与拼搏精神、对教育事业的赤诚之心和对广大师生的真挚感情,强化教师关心关爱,引导教师争做为学、为事、为人的“大先生”。
二、开学后教学工作要求
1.2月26日为新学期正式上课第一天,各位老师和学生按照课表携带好教学材料到指定地点上课。各二级学院组织相应的教学检查,确保检查全覆盖学院所属课程。
2.任课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秩序和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遵循《宝鸡文理学院教学工作规程》,并提前到教室调试多媒体设备,做好上课准备。
3.任课教师在第一堂课应将所授课程的教学大纲、进度安排、学习要求、考核方式、成绩构成等详细告诉学生,使学生明确课程学习要求。要明确课堂纪律,严格课堂考勤,布置课堂作业,加强过程考核。要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注重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丰富教学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授课质量。
4.任课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课堂教学秩序管理规定,规范课堂教学行为。严禁在课堂上发表与授课内容无关的言论。
5.任课教师要主动学习教育部发布的《教师数字素养》行业标准,进一步明晰教师数字素养内涵,从数字化意识、数字技术知识与技能、数字化应用、数字社会责任,以及专业发展等5个维度提升数字素养与胜任力,促进教学升级和教育整体变革,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其他工作
1.实验教学。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开足开齐实验课程,做好实验课程管理。要按照实验教学相关要求,围绕教学目标,做好实验课教学准备、实验报告批阅等过程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本学期实验教学顺利开展。
2.各类实习和实践活动。各二级学院要积极联系实践基地,加强与行业,企业的交流沟通,做好各类实习实践活动的准备工作,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实习实践过程安全平稳,并在实习结束后(包括假期开展的各类实习工作)及时将实习数据上报至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审核。
3.创新创业、学科竞赛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本学院承办、参与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比赛的准备工作,做好宣传动员、赛前辅导和参赛组织。
4.教学质量监督。各教学督导组要制定详细的督查工作方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学院领导或任课教师反馈,督促其立行立改,确保教学质量。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执行教学安排计划,切实加强课堂教学纪律检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随机抽查。
5.教学资料归档工作。各二级学院在开学第一周内认真完成上学期课程考核等教学资料的检查及归档工作。
6.毕业论文工作。按照既定的时间安排,稳步做好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及答辩等工作。3月15日前提交论文初稿,4月5日前提交论文定稿,5月3日前完成论文查重外审,5月17日前完成论文答辩,5月31日前提交毕业论文成绩,并及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