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课堂教学纪律管理,强化课堂教学质量监控,现就第四、五周教学纪律检查安排如下,请相关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检查时间
|
检查学院
|
检查人员
|
工作要求
|
星期二——星期日
(9月25日—10月7日)
|
教育
|
马 婷
|
1.检查人员需将授课年级、班级、请假和旷课学生姓名填写清楚,字迹工整,并于10月7日中午12时前送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新校区尚能楼224)。
2.值周人员要确保每个学院至少抽查一次,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
历史
|
外语
|
王倩雯
|
政法
|
经管
|
王婕宁
|
数信
|
文传
|
洪嘉星
|
美术
|
体育
|
刘继文
|
音乐
|
化工
|
白 峰
|
地环
|
物电
|
王芳芳
|
电气
|
机械
|
董 娟
|
计算机
|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