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校内各单位:
为了推进我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加强师范类专业建设,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实行。
宝鸡文理学院
2018年9月21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宝鸡文理学院2018年物联网设计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宝鸡文理学院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