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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督导、处级干部听课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9-02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课堂教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运行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加强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与管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全校教师、教学督导、副处级以上干部每学期须深入课堂听课。现将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督导、副处级以上干部听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课范围

本学期对本科生开出的所有课程(含必修、选修、实验课等)(其中副处级以上干部只听理论课程,不含试讲课、公开课、示范课、讲座课等),重点关注青年教师讲授的课程。听课人员可在教务管理系统的教学安排中查询相关教师的课表。

二、听课安排

1.教师之间相互听课由各学院自行安排,每人听课不少于4节,每次听课时应认真填写《教师听课记录表》(附件1),并在听课记录本上登记。要实现同行评教全覆盖。

2.校院教学督导听课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继续进行,由学校教学督导室统一安排。校级督导每周听课不少于4节,每次听课时应认真填写《校级教学督导听课意见反馈表》(附件2),并在听课记录本上登记。二级学院督导每周听课节数不少于2节,每次听课时应认真填写《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听课意见反馈表》(附件3),并在听课记录本上登记要实现督导评教全覆盖。

3.开学第一天(92日)所有副处级以上干部(退二线处级干部除外)必须深入课堂听课,具体安排见附件4,其他听课任务需在1213日(第15周周五)以前完成。每位校级领导听课不少于4节,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学生处、人事处、科技处、社科处、学科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网络与信息技术管理处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听课不少于8节,各二级学院副处级以上干部听课不少于8节,其他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听课不少于6节。其中每人至少听2节思想政治理论课。每次听课时应认真填写《教师授课质量评价表》(附件5),并在听课记录本上登记。

三、听课内容

1.教师教学情况:主要包括教学纪律(是否迟到、提前下课、私自调课、请他人代课、上课接打电话等);教学态度(是否携带教案、教学进度计划表、教材、学生名册等教学文件和教学必备的教学工具;备课认真、课前准备充分、讲授熟练、精心组织教学等);教学方法与手段(是否积极推行启发式、研讨式、案例式教学;是否将信息技术有效融入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探索的课程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以及课堂教学评价体系的构建善于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深入浅出,循序渐进,师生积极互动等);教学内容(是否按照教学大纲认真备课、严格执行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课堂教学内容丰富,反映学科发展新成就;讲授准确,条理清楚,论证严谨,理论联系实际等);教学效果和课堂管理(是否引导学生刻苦钻研,努力提高学业水平,建设以学生为中心的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不断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是否严格执行双考勤制度、对学生违反教学纪律的现象进行约束制止和批评教育、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等)等情况。

2.学生学习情况:主要包括学生仪表(有无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室,将餐饮零食带入教室、吸烟等现象);上课准备(是否带教材、

笔记本、笔和作业本等必备的学习材料);学生到课(有无迟到、早退、缺课或请他人代自己上课或者代替他人上课等现象,因病或因事不能到课者是否事先按照规定办理好请假手续等);课堂秩序(是否向教师统一致礼,有无接打电话、玩手机、打瞌睡、吃东西、随意离开教室、交头接耳等现象);师生互动(是否服从教师管理、主动举手提问等)等情况。

3.其他方面情况:主要包括教学环境(灯光、窗帘、风扇、教室卫生等);教学基本设施(校园网络、仪器设备、体育设施、多媒体设备、桌椅板凳等)和其他影响教学正常进行的情况。

四、工作要求

1.本学期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程、非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程,各相关学院要组织教师、教学督导采用纸介质对实验课程任课教师进行评教(所需评价表格由各相关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自行设计、打印后发放给教师、教学督导)。

2.听课人员应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在教室后排就座,并向授课教师示意说明。听课期间须关闭通讯工具,不得接打电话,不得上课中途离开教室,不得影响教师正常的教学活动。听课资料收交工作另行通知。

3.听课人员听课后应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涉及到教学设施、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二级单位沟通。相关单位须以全力保证课堂教学正常运行为首责,积极采取措施第一时间予以解决,不得推诿。否则,将按照学校教学及教学管理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中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执行领导值周检查教学纪律制度,常规检查与例行检查相结合,切实加强课堂教学纪律检查。对未到课且未请假的师生,要在第一时间核查清楚原因,掌握其动态。本学期各二级学院领导值周检查教学纪律工作安排于96日以前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5.各二级学院要建立和完善检查结果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对达到相关处理规定者,要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处理。

6.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要坚持做好干部(含二级学院党政办主任、教学秘书)值周检查教学纪律工作。管理干部要深入课堂检查教学纪律,每周将检查结果汇总通报。

7.提倡两校区副处级以上干部交叉听课,全面了解学校教学运行情况。听课时间、地点以及所听课程由听课人员自行决定,不需要提前通知任课教师。

附件1:教师听课记录表

附件2:校级教学督导听课意见反馈表

附件3: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听课意见反馈表

附件4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天副处级以上干部听课安排表

附件5:教师授课质量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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