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陕西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陕教体办〔2026〕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大艺展”)的参赛准备工作,充分展示我校美育成果和学生艺术风采,现就开展校内选拔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向美而行,逐梦未来。
二、总体要求
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提升审美与人文素养。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遵循艺术规律,发挥美育功能;坚持守正创新,开展具有时代与校园特色的艺术实践,丰富形式、扩大覆盖;坚持弘扬中华美育精神,融入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与先进文化,引导学生塑造健全人格,以美育凝聚中国力量、传播中国价值。
三、展演项目与类别
展演活动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四大类。
(一)艺术表演类: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5个类别(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6个类别(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乡村4个主题(具体要求见附件2)。
(四)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2个类别(具体要求见附件3)。
四、参加人员
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的参加人员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参加对象为我校教师、教学管理及研究人员。
五、工作安排与选拔培育流程
本次校内选拔培育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与作品创作(即日起至2026年5月30日)
各单位应广泛宣传,动员师生积极参与。鼓励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地域文化、校园生活等开展原创作品创作。各二级学院可组织院内初选,择优推荐。
(二)作品报送(2026年6月1日—6月8日)
各单位按类别、规定数量和要求报送作品,逾期不予受理。
1.报送数量要求。艺术表演类项目二级学院每类可各推报1个;艺术作品类二级学院每类可推报2件;艺术实践工作坊、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各单位可各推报1个。
2.报送方式及联系人:
(1)艺术表演类项目6月1日前将报送作品电子伴奏版、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发送至指定邮箱;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后交至艺术楼207室。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及汇总表(纸质版与电子版)6月8日前报送至艺术楼207室。
联系人:李敏(音乐学院)
电话:3566073
邮箱:793965877@qq.com
(2)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项目6月5日前将报送作品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发送至指定邮箱;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后交至博文楼1302室。
联系人:邓蕊(美术与设计学院)
电话:3566074
邮箱:24746538@qq.com
(3)电子版报送要求:
单个作品文件压缩包命名为:参赛种类+单位名称+姓名+学号。
(三)校级评审与培育(2026年6月9日—6月30日)
学校组织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对拟推荐参加省级展演的作品,学校将安排专项培育,包括专家指导、作品打磨、经费支持等。
(四)推荐报送与参赛(2026年7月—8月)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名额和时限,择优推荐作品参加省级展演。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制定本单位作品创作和选拔计划,要以举办大艺展为契机,深入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积极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确保按时保量完成推荐工作。学校将对在校级评选中获奖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作品被推荐参加省级展演并获奖的学生,可认定通识美育选修课程学分1分。
(二)严格标准,保证质量。作品应紧扣主题,内容健康向上,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鼓励原创,杜绝抄袭。
(三)加强保障,确保安全。各单位在组织排练、创作过程中,要做好安全管理和后勤服务,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报送各类展演项目时,要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违者取消评奖资格并追究责任。
附件:1.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2.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
3.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相关要求
4.艺术展演报送汇总表
教务处 音乐学院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