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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6-10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临近期末,课程考试、实验、实习等教学活动密集开展,为营造安全、良好的教学环境,有效预防教学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抓好考试季、毕业季及暑期期间的教学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抓好主要教学环节安全管理

(一)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过程管理

1.加强考试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考试工作规程,规范试卷命题、印刷、保管、分发、回收、评卷等各个环节,严防试卷泄密。

2.深入开展诚信考试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考试观,自觉抵制考试作弊行为。

3.严格考场管理,考生凭有效证件入场,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蓝牙耳机等任何电子设备带入考场。

4.加强监考人员培训和管理,明确监考职责,严肃监考纪律,要求监考人员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做到严抓严管。

5.完善考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妥善处理考试期间出现的考生突发疾病、违纪作弊等情况,维护考场正常秩序。

(二)严控关键环节,保障实验教学安全

1.严格落实实验操作规程,尤其对涉及危化品、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高风险实验环节,必须安排教师现场指导和全程 监护,严禁学生单独开展高风险操作。同时,要重点开展应急处理能力培训。

2.在实验操作时,需分类取用化学试剂,杜绝私自混配药品、违规倾倒废液废渣等危险行为轻拿轻放实验仪器,设备运行期间指导教师不得离岗,出现异常立即关停设备

3.严格管控用火、用电、用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消除现场安全隐患实验完毕彻底清理场地,分类处置废弃物,逐一关闭水、电、气阀门后有序离场。

4.做好暴雨应对,排查防水防漏设施,落实危化品防水防潮措施,雷雨天气暂停高风险实验

5.假期期间实验室实行封闭管理(粘贴封条),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实验室,须向二级学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报备审批,并确保导师全程在场指导,不安排过夜实验。

(三)强化全程监管,筑牢实习安全防线

1.各学院在组织实习前,需提前2周向教务处报备,并给学生购买全程保险,覆盖所有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学生。

2.配齐配强实习带队指导)教师,教师要全程跟踪管理,掌握学生实习动态,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加强对自主实习的监管和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3.实习前,学院必须组织开展专题安全教育。学生到企业实习,需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按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规范操作各类设备,不触碰危险区域,不进行非本职作业。

4.严格执行实习生请销假制度,学生请假必须经带队教师和实习单位双重批准,严禁学生私自脱离实习岗位、擅自外出或夜不归宿。

5.往返路途遵守交通法规,不骑行摩托车、电动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结伴而行,提高警惕,做好人身及财物防护。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切实履行教学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师生安全管理和警示教育,引导学生加强人身安全、交通安全、财产安全、消防安全等,严防溺水、食物中毒等。  

2.立即组织开展期末教学安全专项排查,重点覆盖考场教室、实验室、实训中心、实习基地等教学场所,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3.各学院要完善安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科学处置并按程序上报学校相关部门,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4.如遇到突发状况、安全险情要沉着应对、科学处置,第一时间联系医院、消防、公安等进行急救。其他事宜按事件情况遵照《宝鸡文理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宝文理党字〔2025〕23 号)《宝鸡文理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宝文理院实验字〔2022〕1号)《宝鸡文理学院本科生实习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宝文理院教字〔2025〕93号)处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及时向全体师生传达通知内容,认真组织学习,逐项对照自查自纠,共同营造安全、规范、有序的教学环境。



                                                              教务处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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