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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6-16      点击量: 

各学院: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本科生课程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

1.选修课、考查课考核须在73日前全部完成。

2.第19~20周为全校集中考试及阅卷周,具体安排如下:

公共必修课考试(安排见附件1):76日~7月7日;

专业课考试:7月10日~14(周末正常休息)

3.教务系统成绩提交截止时间:7月31日。

二、工作要求

1.考核方式。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须进行考核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明确规定的考试课程必须采用闭卷考试方式,严禁擅自变更考核形式。

2.命题工作。试题命制工作于考试前1周完成,笔试题型原则上不少于4种所有试题须在71日前集中报送教务处文印室统一印制(附件2),并将公共必修课AB卷及参考答案(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备案存档。

3.缓考办理。学生因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必须提交缓考申请。申请缓考的学生必须修读完相应课程,具备考试资格,在考试前一周在教务系统提交申请,由学生所属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缓考。未申请缓考缓考未批准而缺考者按旷考处理,同时取消补考资格。

4.考试纪律。监考人员须严格履行监考职责,维持考场秩序,认真查验考生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严防替考等舞弊行为。对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苗头的学生及时警告纠正,对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学生,如实记录违纪作弊事实并注意保留证据,做好材料登记工作后,交由学院统一上报至教务处教务科处理。

5.成绩录入。集中考试前教学秘书须在教务系统内完成教学班学生名单的核对与调整。成绩录入时,任课教师务必核对学生名单,确保实际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与系统一致,并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成绩因成绩未录入而影响下学期补考的责任人,教务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按学校相关教学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6.成绩异议处理。学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两周内或开学两周内申请核查。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充分陈述理由,经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由教学承担单位指定教学秘书、任课教师共同负责复查,并及时向学生反馈结果。考核成绩确实有问题的,任课教师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予以更正。超过规定时限提出复查课程考核成绩申请的,将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认真做好课程考核和考前宣传、监考巡考等工作持续深化考风考纪宣传教育,着力营造“诚信应考、杜绝舞弊”的良好考试氛围。

2.大学英语课程考试听力部分放音采用调频广播方式,播出频率为FM86.9MHz,学生应提前准备好收音设备,听力考试期间必须使用耳机,不得打开外音播放。

3.各学院于6月30日前将《公共课(专业课)期末考试安排》(附件3)和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教务科邮箱jwk3566216@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XX学院2025-2026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材料”。


附件:1.2025-2026学年第学期期末公共课程考试安排表

2.宝鸡文理学院试卷印制汇总表

3.XX学院(专业课公共课)期末考试安排表



                                               教务处

                                                2026616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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