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保证2026—2027学年度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新学期本科教学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时间安排
根据校历安排,2026—2027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周从2026年8月31日起,到2027年1月17日结束,共20周。
1.2023级学生按照各专业对应版本人才培养方案安排教学,19、20周复习、考试。
2.2024级工科专业学生1—16周上课,17、18周进行集中专业实践,19、20周复习、考试;其他专业学生1—18周上课,19、20周复习、考试。
3.2025级学生按照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安排教学,理论教学16周,实践教学2周,19、20周复习、考试。
4.2026级新生于9月2日至9月17日进行军事训练、入学教育,9月18日开始上课,19、20周复习、考试。
二、课程开设要求
1.各年级、各专业要严格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安排教育教学活动。课程不得随意变更,不能随意不开或减少课时,不得随意变更人才培养方案。如确需调整教学计划,学院填写《宝鸡文理学院教学计划变更审批表》(附件1),院长签署同意意见,报送教务处审核。
2.所有通识教育必修课合班上课。合班上课任务制定需根据学校教室容量合理安排合班人数,避免合班人数超过所在校区和学院教室容量。《大学英语》2个教学班合班(美术、音乐等专业4个班合班上课),《大学体育》每班不少于60人;音乐、美术类专业技能课根据课程要求组织上课。综合考虑学生专业背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班积极推行100人以下的中班教学,大力提倡中班教学、小班研讨的教学模式。
3.实践教学环节按教学计划执行。实验(训)课程应写明计划学时、内容和分组安排等情况,提前做好课前的安全及应急培训。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比例应达到实验课程总数的80%以上。实践教学严格按教学大纲开展,应有详细计划及实施步骤,有规范的指导书或指导要求。
4.原则上小班教学,如有合班上课,合班后学生人数上限不得超过80人。所有教学安排均须以确保教学效果为前提,严格控制大班规模,鼓励减少合班,优先保障小班教学质量。
5.各学院要确保2024级和2025级学生周课时饱满。
三、主讲教师选聘
1.课程主讲教师均须取得专业相关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2.各学院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必须承担本科生的教学任务。
3.各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须选聘高级职称的教师为主讲教师。助教可在导师的指导下辅助完成专业选修课程的教学任务。各学院对涉及新开课或开新课的理论、实验课程均应在课前进行试讲、试做。
4.创新创业类课程主讲教师须从我校创新创业导师库中选聘,创新创业导师库详见《关于公布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入选名单的通知》(宝文理院教字﹝2025﹞36号)。
5.各学院要根据《关于做好“双肩挑”处级干部为本科生授课工作的通知》等要求,主动与本学科专业的“双肩挑”处级干部联系和沟通,将“双肩挑”处级干部纳入相应专业师资队伍中,并安排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做好相关教学业务管理。
6.各学院要按照《宝鸡文理学院外聘授课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宝鸡文理学院返聘授课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外聘教师、返聘教师的聘用工作。
四、教材选用
按照《宝鸡文理学院教材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教材选用。凡是开设“马工程”重点教材对应课程的,必须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其他课程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省部级以上获奖教材、国家统编教材;未在已入库教材目录或版本更新的教材,需重新审核,未经学院教材管理工作分委员会审核及学校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审定的教材一律不得使用。2026—2027学年度第一学期教材选用工作以综合管理科发布的通知为准。
五、课表编排
各学院课表编排要科学规范,符合教学规律,如周4、周6学时的课程,在编排时要隔天安排授课,不能同一天或连续两天安排同一班级连续讲授该课程。所有课程原则上安排在周内,应尽量减少晚间排课,周末原则上不排课。《大学体育》课程原则上安排在下午授课。
六、工作流程
教学工作安排流程见《2026—2027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日程表》(附件2)。
七、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进一步落实《宝鸡文理学院课程思政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的通知》等相关文件通知精神,扎实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并做好所有课程思政建设的验收工作,发挥好每门课程的育人作用。
2.各学院对照纸质版人才培养方案,认真检查教务管理系统内各级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严格按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录入。下学期所有本科教学任务(含实践教学环节)全部在7月3日之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课表编排要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
3.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宝鸡文理学院本科生教学实习管理办法》(宝文理院教字〔2023〕4号)的要求落实本年度实习工作,开展相关实习实践教学活动,外出实习前2周向教务处报备。实践教学周开展之前,需向实践教学管理科报备安排计划、实施方案等材料。开设实验课的学院需填报实验教学计划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excel格式),并于2026年7月3日前交送至实践教学管理科(高新校区尚朴楼310),电子版发至邮箱:jwcsjjxk@163.com。
各学院要根据要求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落实好各项工作,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教学计划变更审批表
2.2026—2027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日程表
3.2026—2027学年度第一学期实验教学计划表
教务处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