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宝鸡文理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院教字[2017]57号)及工作安排,2025年9月至12月办理休学学生的休学期限将于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后期满。为确保相关学生能顺利恢复学籍、回归课堂并按时完成学业,现就休学期满学生办理复学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休学审批文件中明确标注休学时段为“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及其他相关学生。
二、办理时间
2026年8月31日-9月11日
三、办理流程
学生本人须向所在学院提交《学籍异动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初审无误后,由学院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按程序办理复学发文手续。复学批文下达后,教务系统及学信网将同步恢复学生学籍状态。学院应通知学生及时核验个人学籍信息,并完成课程添加等后续工作。
注意事项:1.因病休学者须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诊断证明。
2.因创业、参军或其他原因休学者须提供相应的创业证明、退伍证等材料。
3.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休学期满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者,按退学处理。请各学院务必及时通知相关学生按期办理复学手续,严防因逾期办理引发学籍异常。
四、咨询方式
教务处学籍科:3565165,办公地点:新校区尚朴楼311。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教务处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