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学校决定举办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组织机构
大赛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科研管理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校团委主办,经济管理学院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副校长王富平担任主任,田延峰、范英、冯森、赵天绪、王晓玲、宋崇碧、郭理想、郝晓炜、刘晓科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组委会下设大赛办公室,大赛办公室地点设在高新校区思贤楼509室,负责竞赛的报名、组织、选拔等具体工作。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校内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及校外行业企业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国际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具体赛道等事宜可参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七届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陕西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附件1)。
四、赛程安排
(一)大赛启动阶段(5月6日—5月13日)
1.学校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制定竞赛工作实施方案,起草竞赛工作相关文件,通过多种媒体进行竞赛宣传,组织专题讲座。
2.各学院动员本学院在校生和符合条件的毕业校友,根据以往学科竞赛获奖成果、“挑战杯”、“创青春”竞赛、大学生科技立项、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大赛等,进行资源整合,培育参赛项目,组建项目团队,广泛动员学生报名参赛。同时挖掘本单位教学科研等方面的资源和信息(特别是承担各类科研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往年学科竞赛成果),动员教师让学生参与教师的科技成果转化,帮助学生培育参赛项目,选择参赛组别。鼓励教师参加竞赛指导。
3.为做好我校学生参赛工作,按照省教育厅文件“高教主赛道要按照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本专科生、研究生)18‰的比例组织学生提交参赛作品(即每1000名学生应至少有18个参赛作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不低于2‰的比例组织学生参赛(即每1000名学生应至少有2个参赛项目),国际赛道一般不少于2个项目”的要求,各学院要充分落实好参赛工作(目标项目数量分配表详见附件2)。
4.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要求,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团队须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
(二)大赛报名阶段(5月14日—5月28日)
1.所有参赛团队必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报名,提交最终参赛《项目(商业)计划书》(截至时间5月28日),在此期间各团队可在网上修改上传。国际参赛项目通过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www.pilcchina.org)进行报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参赛团队将撰写的《项目(商业)计划书》交所在学院,各学院统计参赛项目数量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对各学院参赛项目进行网上核准,并根据网上参赛项目数的30%分配各学院(团队)校赛参赛名额。
(三)学院(团队)初赛(5月29日—6月4日)
1.各学院(团队)组织专家(导师),依照《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详见附件3)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
2.各学院(团队)按照分配的校赛参赛名额(以组委会办公室公布的校赛参赛名额为准)推荐项目参加校级比赛,并将《宝鸡文理学院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项目(商业)计划书》、和支撑材料(初创组和成长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其他佐证材料电子版,按照推荐顺序,以推荐顺序-项目名称-材料类别命名)以学院(团队)为单位收齐后,于6月5日前报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组委会办公室邮箱。
(四)校级比赛(6月5日—6月18日)
1.校级复赛(6月5日—6月12日):书面评审。校赛专家委员会查看参赛项目书面资料,择优选拔进入校级决赛。
2.校级决赛(6月13日—6月18日)。决赛采用路演答辩的方式,专家委员会审阅项目计划书、1分钟展示视频及其他佐证材料,项目团队进行答辩10分钟。每个团队需提交答辩PPT以及1分钟的视频(视频请选择avi,wma,rmvb,rm,flash,mp4格式,大小不超过500M),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备战省赛(6月19日—7月)
1.校赛组委会根据我校参加省赛的分配名额,综合校赛情况,择优推荐代表学校参加省赛的候选项目。
2.校赛组委会办公室协同相关学院和部门,对入围省赛的候选项目进行强化训练,做好信息跟踪、技术支持、优化包装,全力备战省赛。
五、竞赛奖项及奖励
1.竞赛奖项设置:按照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国际赛道3个组分别设置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按照学生项目奖项设置指导教师奖,颁发荣誉证书。
2.竞赛奖励:校级比赛特等奖项目学校颁发证书并给予1000元/项奖励,一等奖项目学校颁发证书并给予500元/项奖励,二等奖项目学校颁发证书并给予300元/项奖励,三等奖项目学校给予100元/项奖励。教师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及其以上奖项的,按照《宝鸡文理学院教学奖励实施办法》规定予以奖励。
六、竞赛工作要求
1.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建立校院两级竞赛宣传动员体系,学校宣传动员工作由教务处、经济管理学院负责实施,学院宣传动员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实施。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面向学生和教师解读文件精神,重点组织已创业成功的毕业生和在校生参加初创组和成长组比赛,组织参加过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参赛,支持学生跨学校、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混合组队参赛;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2.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要成立由院长牵头、学院相关负责人和竞赛项目指导教师组成的竞赛工作组,认真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确保参赛项目数量和质量,做好竞赛参赛工作,加强经费和制度保障,切实为在校学生和毕业校友参加竞赛提供较好的条件支持。
3.加强指导,注重实效。此项竞赛历时较长,时间节点较多,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对参赛项目团队各环节的指导工作,力争通过“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进一步理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工作机制,深入挖掘我校在校学生和毕业校友中的创新创业优秀典型,发挥创新创业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营造浓厚的校园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七、竞赛工作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杨嘉歆
2.联系电话:0917-3566087
3.办公地点:经济管理学院办公室(高新校区思贤楼509室)
4.电子邮箱:yangjiaxin@bjwlxy.cn
5.学校创新创业教育QQ群(用于教师交流):230134154
6.学校学生竞赛专用QQ群(用于学生交流):488073921
八、相关附件
1.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七届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陕西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
2.宝鸡文理学院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数量分配表
3.宝鸡文理学院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4.宝鸡文理学院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推荐项目汇总表
5.宝鸡文理学院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撰写要求
宝鸡文理学院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