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语委正式公布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名单(国语函〔2021〕7号文件),全国62家单位入选,我校名列其中,成功获批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为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于2020年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遴选工作。在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协调组织下,相关部门和学院积极参与,经陕西省教育厅审核推荐、教育部和国家语委材料审核、专家组实地考察以及综合评议等程序,我校最终成功入选。
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成功获批,为我校新增一个国家级平台,在相关学科布局、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水平提升等方面将带来新的发展契机,是我校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建设的重要标志性成果。
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成为国家认同和国家形象的重要标志,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基础性工程。宝鸡文理学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以深入贯彻“大语言文字工作”为抓手,结合地方文化特色,秉承“阐释周原甲骨文字,弘扬青铜石鼓文化,传承周秦文明,助推一路一带”宗旨,积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在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有机融合中践行语言文字的育人功能。
宝鸡文理学院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今后将继续发挥我校语言文化的传统学优势,紧扣时代脉搏、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地方社会文化发展,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传承推广,做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传播。砥砺奋进、开拓创新,为推进新时代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教务处、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文、图/王应龙 审核/王参军、兰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