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8]24号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8—2019学年度第1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学生的重修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全校所有课程的重修考试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进行考试。全校公共课程重修考试安排在2019年3月2日(星期六)、2019年3月3日(星期日)进行,具体安排下学期开学初公布。
2.各学院专业课程重修考试安排在2019年3月9日(星期六)、2017年3月10日(星期日)进行,由各学院组织进行。。
3. 专业课程重修考试阅卷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汇总《专业课重修考试成绩单》,由经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由各学院将成绩统一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并存档备查。
4. 为了让学生及时知晓期末考试成绩,做好重修考试复习准备工作。各学院教学秘书要在任课教师登录成绩前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对学籍异动学生和缓考学生进行处理。各学院必须督促任课教师于2019年1月21日之前将学生成绩登录到教务管理系统,对于在任课教师成绩登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联系学生所在学院的教学秘书及时解决。
5. 凡参加下学期公共课程重修考试的学生(第一次重修考试不及格)必须于本学期向所在学院递交重修考试申请,本学期未提交申请者不得参加下学期的公共课重修考试(参加者成绩无效),本学期公共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下学期按照学校安排参加考试,不用递交申请。
各学院通知学生递交重修申请,并对学生参加考试资格进行审核汇总,将审核通过的公共课程重修学生名单(格式见附件),于2019年1月7日前报送教务科,电子版请发送至教务科邮箱:jwk3566216@163.com。下学期的公共课重修考试以各学院报送名单为准。
6.各学院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将专业课程重修考试安排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科。
7.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关于考试的有关规定安排组织重修考试工作,加强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确保重修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将对各学院的专业课程重修考试工作进行抽查。
附件:专业课程重修考试安排表
公共课申请重修学生名单
专业课重修考试成绩单
教务处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