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3-24      点击量: 

各单位、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为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以及学校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做到“延期不延教、停课不停学”,确保防疫期间网络教学工作的开展,现对我校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推迟我校2019—2020学年度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在未接到正式通知前,全体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若有学生提前返校,将严肃追查工作责任。开学前,严禁任何单位、任何教师组织或举办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

二、根据疫情发展,学生如不能按时返校,学校将组织师生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等手段进行网络授课,请各教学单位和各位任课教师提前积极做好准备,具体见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方案(另行发文公布);

三、原则上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原教学计划的课程内容、任课教师安排、学时学分、成绩评定等教学管理要求不变,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对确不适合以网络教学形式开展的课程,可做适当调整。若有教师确因疫情不能按时授课,应及时安排接替的任课教师;

四、各类实习、实验、见习、研习、创新创业竞赛、学科竞赛等工作暂停,具体开展时间将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五、2020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按照原安排在线指导,有序推进,如毕业论文(设计)涉及到实验或实际工程项目等环节,可由指导老师指导适当调整;

六、2019—2020学年第2学期补考工作在确定的开学报到后第一周、第二周周末进行。

在疫情防控期间,让我们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的组织管理,落实好教学工作任务,精心组织教学,刻苦认真学习,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教学工作的影响,确保能够圆满完成学期教学任务。

                  宝鸡文理学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务处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2025


上一条:关于对第十三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生教材费用核算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