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加强我校实践教学信息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本学期我校的开放性实验申报、选修和验收都在教务系统中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学院应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做好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工作,鼓励教师结合科研课题,跨专业、跨年级吸收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开放性实验和科研活动。
2. 开放性实验内容必须是实验教学计划以外的,是实验教学计划的延续和提高,不得将实验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内容列入实验室开放范围;开放性实验项目是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自愿申请、主动选做的项目形式;开放性实验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3. 开放性实验项目的内容应不受课程甚至专业限制,但每个项目每组计划学时不得超过16学时,接纳组数原则上不超过3组。关于开放性实验每组学生人数与学时数分配:
(1)学生总人数少于10人不予立项,10人以上20人(不含)以内,仅分为1组,总学时不得超过16学时;
(2)学生人数20人以上到30人(不含)以内,可分为2组,总学时不得超过32学时;
(3)学生人数30人以上,可分为3组,总学时不得超过48学时。
4. 教师开放性实验课时量以最终每组选修的学生人数与学时数分配为准,开放实验工作量酬金从开放实验专项经费中支付。
5. 原则上单组计划学时在8学时以上的项目应分循环完成,每次循环时间不超过4学时,同一天不超过2次循环。
6. 开放性实验项目指导教师应积极向所在学院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推荐,于10月6日前登录网址http://jxsy.bjwlxy.cn/aexp/,或在教务在线页面下方点击实践教学管理平台按照操作说明(附件1)登录申报。各学院于10月8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纸质电子各一份)统一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高新校区立心楼221室),电子版发至邮箱:jwcsjjxk@163.com,逾期不再受理。未尽事宜及时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917-3566215。
附件1:实验室开放管理系统教师业务操作说明
附件2:宝鸡文理学院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