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我校教学计划,2018级师范类本科生将于下学期进行教育实习。为了切实做好实习前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应成立由一名院领导担任组长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自主实习管理办法,落实自主实习指导教师。于6月9日前将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实习带队教师和自主实习指导教师名单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至邮箱jwcsjjxk@163.com。
2.允许各专业部分学生在我校教育实习基地(见附件1)以外的高级中学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实习课程应与所学专业一致。在实习基地和非高级中学联系者不予批准。
3.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填写《宝鸡文理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见附件2,须经实习单位和所在学院同意并加盖公章)。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须控制在一定比例,不得超过本学院所有参加实习学生人数的20%,具体学生名单由各学院审定。
4.各学院对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基本情况统计后填入《宝鸡文理学院2021年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统计表》(附件3),并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9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版)和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教育教学实践基地一览表
附件2:宝鸡文理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
附件3:宝鸡文理学院2021年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统计表
教务处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