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按照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下学期将进行2019级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目前教育实习定于1-18周进行,其中1-2周(2月21日-3月6日)为校内准备阶段;3-16周(3月7日-6月10日)为下点实习阶段;17-18周(6月13日-6月26日)为返校总结阶段。为了做好此项工作,请各学院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按照专业认证和我校教育实习安排要求,请各学院按每20名实习生至少1个实习基地报送能接受实习生的实习点名单。
2.提前落实好实习生食宿、接纳人数,反馈实习点相关意见和建议。
3.各学院成立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遴选确定教育实习带队(指导)教师。
请各学院于11月26日前将上述材料经学院领导签字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教务处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