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近期,我校教育实习带队教师通过与实习学校领导沟通联系,确定了下学期各实习学校的实习学生需求人数(附件1)。现需严格按照需求表分配实习生,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分配实习生基本原则为:
(1)实习生原则上不得回原籍或原毕业学校实习;
(2)省级标准化高中(长岭中学、烽火中学、渭滨中学、斗鸡中学、石油中学、陇县中学、兴平秦岭中学、兴平西郊高中、千阳中学、岐山高级中学、武功绿野高中、扶风高中、眉县槐芽中学、眉县中学、三原北城中学、兴平南郊中学等)应分配讲课水平高、组织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实习生;
(3)同一所实习学校同一个专业的实习生要按讲课水平高低等合理搭配;
(4)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学生优先分配到市区走习学校;
(5)实习生分布名单确定后要向学生公布,无异议后再报送,名单一经上报不得变动。
2.宝鸡文理学院2022年教育实习名单分配表(附件2)有关填写要求如下:
(1)“基地名称”栏顺序已确定,请勿更改;
(2)“实习生姓名”栏按照“一人一行”填写,若同一基地同一专业多名学生,请重新添加行后填写。姓名只有两个字的实习生,姓和名之间不允许出现空格;
(3)分配时不得用“待定”、“空*人”等字样,否则该专业在相关实习学校的计划取消,相关实习生实习问题由所在学院负责解决;
(4)未尽事宜请在“备注”栏说明。
各相关学院报送材料请用excel格式,纸质版用A4纸打印一份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实践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sjjxk@163.com,两者缺一不予受理,报送时间为1月12日17:00前。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2022年教育实习学生分布表
附件2:宝鸡文理学院2022年教育实习学生名单分配表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