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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6-01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2022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611日(星期六)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考试时间为:四级上午9时开考,六级下午15时开考。

2.本次考试在高新校区举行。611日(星期六)上午的四级考试在思贤楼、立心楼、博文楼举行;下午的六级考试在立心楼、思贤楼举行。考试所使用教室如有安排课程由各二级学院自行调整。

2.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教务处要求,选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考务和监考人员,考务和监考人员必须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监考人员必须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管理人员(必须有学校工资代码)。各二级学院考前14天对所有参加考务监考的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和身体健康情况和行程登记,登记表须留存备案。

参与考试人员在考前14天和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或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者不得参与此次考试工作,如有身体异常及时报告和处置。

4.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负责考场的考试组织和管理工作,于610日前组织完成本单位监考和考务人员培训,所有考务和监考人员必须参加培训,熟知有关四、六级考试考务工作流程和疫情防控要求。

5.考试涉及到的校内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①教务处负责做好考试总安排和组织协调工作,做好试题运输保管和分装工作,督查和指导各单位考务组织工作。

②学生处和研究生院负责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科生和研究生考生考前健康状况和行程监测工作。在考前14天开始,对学生每日体温进行测量、记录并监测健康状况,出现体温测量记录和出现身体异常,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学生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规定及时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不得参加考试,并做好相关学生的考试期间的管理和思想工作。对不符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应提前通知学生禁止其参加考试,并做好相关学生的管理安抚工作。

外国语学院负责考试听力放音工作。做好考前的听力设备和备用设备检查及调试,播放设备提前做好渗水、漏电等易发故障检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要求配备备用电源,加强听力播放过程中的监控和播放人员的培训,播音设备要提前清空记忆资料,避免错放。考前做好考生听力设备试听工作,考试播放时只需按播放键即可,中间无需任何操作。

④宣传部要开展网上涉及CET有害信息的监控,净化网络环境,安排1名信息监察员于开考前5天至考试结束后3天期间,对校园网、BBS进行监控,发现有害信息迅速处理。

网络与信息技术处要在考试期间(6110730 17:30暂时关闭学生区校园网,安排工作人员做好考试试题发放过程的录像。

⑤保卫处负责考试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在考试前后配合教务处做好试题的押运和保密室外围巡逻;配合防疫部门维持好出入考场的秩序,在考试和考试期间在考场楼前设置警戒线,设立隔离区。

⑥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要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2022版),制定和落实防控方案,做好考试前后疫情防控工作,配备各类防疫用品,

在考场入口处设置搭设凉棚的体温检测点和行程码监测点,对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行程码查验,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且行程证明符合要求方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对于两次检测体温不合格或者健康和行程证明不符合规定的,综合研判评估其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不符合的不得允许其参加考试和考务工作。

在考试期间要照常保障供电供水,做好考试期间的卫生清理和班车运行工作。在考试期间设立医疗组,及时处置考生突发疾病等情况

6.各二级学院应在考试前做好考生的诚信考试和考风考纪教育,组织考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及其他有关加强考试纪律文件,学习《CET考生守则》和我校对考试作弊行为的具体处理规定,确保每位考生都知晓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杜绝违纪作弊现象。

7.各二级学院要配合学生处和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做好考试学生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考生的健康状况监测和行程监测,对不符合相关防疫要求的考生,应提前通知学生,禁止其参加考试,并做好相关学生的思想工作。通知和提示学生按时打印准考证,对丢失证件的及时补办或开具相关证明,并在6109时后打印行程码截图,考试时携带。

8. 611日(星期六)前高新校区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所属教室进行检查,及时更换教室挂钟电池,校正时间,彻底清扫并保持教室卫生清洁,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上午8时、下午14时前打开考场前后门锁。

10.监考教师和考务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CET考务人员须知》和《CET监考人员守则》,严格执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人员考场指令及考务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在开考前,监考教师要对照本考场考生的考场座位表,认真核对考生的有效证件,收验学生行程码截图(打印版),对考场座位表底册不符者,坚决不允许参加考试,并立即上报考务办予以处理。所有进入考场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严禁在考试各个环节或各个地点拍照。

11.在校生考生入场考试只能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学生证及考试袋(含考试用品)、行程码截图(打印版),其他物品一律不准进入考场。考生必须三证齐全,证件不齐全的考生在由学生所在学院以学生学籍档案为准,查验该生其余有效证件,确认其余有效证件与准考证和考生本人相符后,由学生所在学院出具证明,粘贴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12.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对于请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利用无线耳机、手机、对讲机、电台等通讯工具作弊以及组织和参与有组织作弊的在校生,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法规予以开除学籍,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供后续考试、升学或求职时相关院校或单位采用,作弊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3.为加强监督,欢迎广大考生对违纪作弊现象进行举报(举报电话:3566216,邮箱:jwk3566216@163.com),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附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期间通勤车发车安排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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