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宝鸡文理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宝文理院教字〔2017〕57号)相关规定,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按相关要求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按规定逾期两周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经核查,有以下3名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逾期两周未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且未办理请假等相关手续,我校将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实名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日期:2023年3月28日--4月11日
联系电话:0917-3565165
宝鸡文理学院教务处
2023年3月28日
附: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
序号 |
考生号 |
姓名 |
录取学院 |
录取专业 |
1 |
17610103110445 |
孙溢旋 |
经济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类 |
2 |
14610301151531 |
张瀚文 |
计算机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 |
17610109151039 |
陈莘雨 |
化学化工学院 |
应用化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