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学生的重修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全校公共课程重修考试安排在9月9和10日进行,专业课重修考试安排在9月16和17日进行。
公共课重修考试开考科目为本学期期末全校统一安排的考试课程(大学英语2、大学英语4、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论、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学、程序设计基础、多媒体技术应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其他公共课考查课不及格者由二级学院安排跟随下一级学生重修课程并参加结课考试。
2.凡第一次重修考试不及格学生参加本次重修考试必须向二级学院提交申请,各二级学院审核申请重修考试的学生信息,符合考试资格者安排考试(公共课审核结果报送教务处教务科),未按时申请或未申请者无考试资格,无考试资格者违规参加考试成绩无效。重修考试不准缓考。
4.参加考试学生要提前复习,认真备考,诚信应考,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其他证件无效,证件不齐者不得入场参加考试,其它与考试无关物品不得到带入考场,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按作弊处理,答题纸未按照要求填写姓名学号信息者查实后按作弊或缺考处理。
5.为了让学生及时知晓个人期末考试成绩,以便于提前复习准备,各二级学院尤其是公共课开课学院应确保任课教师于7月23日之前将学生成绩登录到教务管理系统。
6.各二级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申请公共课程重修学生名单(严格按照格式填报,格式见附件),于7月4日前报送教务科,电子版送至教务科邮箱:jwk3566216@163.com,学校按照名单安排考位印制试卷。
7.各二级学要在9月8日前将专业课考试安排报送教务处,未报送安排不得组织考试,学校对专业课重修考试进行巡视检查
8.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关于考试的有关规定安排组织重修考试工作,加强考试纪律,做好巡视检查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确保重修考试的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