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近期,我校教育实习带队教师通过与实习学校领导沟通联系,确定了2024年各实习学校的实习学生需求人数(附件1)。现需按照需求表分配实习生,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配实习生基本原则
(一)实习生原则上不得回原毕业学校实习;
(二)省级标准化高中(宝鸡市渭滨中学、宝鸡市斗鸡中学、宝鸡市石油中学、陇县中学、秦岭中学、千阳县中学、岐山高级中学、武功县绿野高中、扶风县扶风高中、眉县槐芽中学、眉县中学、三原县北城中学、兴平市南郊高级中学等)应分配讲课水平高、组织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实习生;
(三)同一所实习学校同一个专业的实习生要按讲课水平高低等合理搭配;
(四)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学生优先分配到市区走习学校;
(五)实习生分布名单确定后要向学生公示不少于两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报送,名单一经上报不得变动。
二、教育实习名单分配表填写要求
(一)“基地名称”栏顺序已确定,请勿更改;
(二)“实习生姓名”栏按照“一人一行”填写,若同一基地同一专业多名学生,请重新添加行后填写。姓名只有两个字的实习生,姓和名之间不允许出现空格;
(三)分配时不得用“待定”、“空*人”等字样,否则该专业在相关实习学校的计划取消,相关实习生实习问题由所在学院负责解决;
(四)未尽事宜请在“备注”栏说明。
各相关学院报送材料请用excel格式,纸质版用A4纸打印一份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实践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sjjxk@163.com,两者缺一不予受理,报送时间为1月18日(周四)17:00前。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2024年教育实习学生需求表
2.宝鸡文理学院2024年教育实习学生名单分配表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