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宝鸡文理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宝鸡文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现将2023届结业生申请换发毕业证书及申请授予学位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结业学生可在结业后1年内向学校申请参加成绩不合格课程的考核或补作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若课程考核通过或补作合格,取得相应学分,达到毕业条件的,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
2.结业生获得毕业资格后,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申请期限为自结业之日起一年内。
二、工作流程
1.参加返校考试
2023届结业生返校考试于3月20日—21日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等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考场设在尚朴楼301室,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参加考试人员进入考场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由监考教师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考试。结业生不参加返校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无补考机会。
2.申请换发毕业证书
课程考核或毕业论文(毕业设计)通过后,学生向所属学院提交《宝鸡文理学院本科生结业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附件2)。
各学院于5月17日前向教务处提交《XX学院2023届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申请汇总表》(附件3),并附学生原始申请材料。
3.申请补授学位
结业申请换发毕业证审核通过者,向所属学院提交《宝鸡文理学院授予学位申请表》(附件4),并附相应支撑材料。
经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小组审核同意后,于5月24日前向教务处提交《XX学院2023届授予学位申请汇总表》(附件5),教务处复核相关材料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定。
4.证书发放
按照规定时间到所在学院领取证书。
三、工作要求
1.及时告知。请各学院将2023届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授予学位工作安排通知到相关学生。
2.严格程序。相关学生和学院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在规定时间节点上报材料。
附件:
1.2023届结业生情况汇总表
2.宝鸡文理学院本科生结业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
3.XX学院2023届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申请汇总表
4.宝鸡文理学院授予学位申请表
5.XX学院2023届授予学位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