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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结业生申请换发毕业证书及申请授予学位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12      点击量: 

各学院:

按照《宝鸡文理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宝鸡文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现将2023届结业生申请换发毕业证书及申请授予学位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结业学生可在结业后1年内向学校申请参加成绩不合格课程的考核或补作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若课程考核通过或补作合格,取得相应学分,达到毕业条件的,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

2.结业生获得毕业资格后,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申请期限为自结业之日起一年内

二、工作流程

1.参加返校考试

2023届结业生返校考试于3月20日—21日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等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考场设在尚朴楼301室,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参加考试人员进入考场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由监考教师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考试。结业生不参加返校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无补考机会。

2.申请换发毕业证书

课程考核或毕业论文(毕业设计)通过后,学生向所属学院提交《宝鸡文理学院本科生结业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附件2

各学院于5月17日前向教务处提交《XX学院2023届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申请汇总表》(附件3并附学生原始申请材料。

3.申请补授学位

结业申请换发毕业证审核通过者,向所属学院提交《宝鸡文理学院授予学位申请表》(附件4),并附相应支撑材料

经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小组审核同意后,于5月24日前向教务处提交《XX学院2023届授予学位申请汇总表》(附件5),教务处复核相关材料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定。

4.证书发放

   按照规定时间到所在学院领取证书。

、工作要求

1.及时告知。请各学院将2023届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授予学位工作安排通知到相关学生。

2.严格程序。相关学生和学院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在规定时间节点上报材料

附件:

1.2023届结业生情况汇总表

2.宝鸡文理学院本科生结业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

3.XX学院2023届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申请汇总表

4.宝鸡文理学院授予学位申请表

5.XX学院2023届授予学位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3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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