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教师教育选修课程、劳动教育及美育课程选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1-11      点击量: 

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宝鸡文理学院新时代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宝鸡文理学院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美育工作的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以及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要求,现就教师教育选修课程、劳动教育及美育课程选课工作通知如下:

、课程基本情况

1.教师教育选修课程

选课对象:面向全校202220232024级师范专业本科学生开课(不含专升本和第二学位)。

师范专业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至少取得2个教师教育选修课程学分。本学期开设的教师教育选修课程为《教育创新理论》课程(1学分)、《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MOOC与翻转课堂的设计与实施》课程(0.5学分),学生根据自身实际选修。

2.个性发展必修课程

选课对象:2022级、2023级2024级本科生

劳动教育美育课程为个性发展必修课,2学分,其中理论教学1学分、实践活动1学分。所有本科生在校期间修读劳动教育课程不低于2学分,非艺术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修读美育课程不低于2学分,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方可毕业。

劳动教育课程:《劳动通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刘向兵教授等主讲美育课程:《艺术导论》由北京大学彭吉象教授主讲学生根据自身实际选修。

二、时间安排:

选课时间:2025111115:00—1113日23:00;在规定时间内,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选课,本次选课不设退补选。

上课时间:1117—12月7

考试时间:128—12月12

三、课程学习

1.学习平台:超星尔雅(学习通)

2.考试方式:线上考试。平时成绩根据学生在学习通上观看教学视频的时长完成情况进行评分,视频学习占总评成绩60%,期末在线考试占总评成绩40%。

3.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教学全部环节(包括学习课程内容,参与在线讨论、完成在线作业和在线考试)可认定综合成绩。学生完成考试后,形成的综合成绩经教务处认定后导入教务管理系统

四、注意事项

根据《宝鸡文理学院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办法》(宝文理院教字〔2022〕47号),对存在以下不良行为的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信用档案

1.委托他人“替课”“替考”等行为获取学习记录和考试成绩

2.利用第三方提供的人工或技术服务等方式获取学习记录和考试成绩

3.使用“刷课”“替课”“刷考”“替考”等外挂软件获取学习记录和考试成绩

4.以任何形式传播课程考试内容及答案

5.其他被界定为非正常的学习和考试行为等

6.组织“刷课”“替课”“刷考”“替考”等行为。

对参与组织“刷课”“替课”“刷考”“替考”等行为并构成违法的学生,学校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选课操作指南

2.超星尔雅学生操作手册



                                          教务处

                                          202511月11



上一条:关于举办2025年第二期创新创业导师训练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2025年第二期创新创业导师训练营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