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清明节期间实习生安全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 2026-04-02      点击量: 

根据国家清明节放假安排,休假时间为4月4日—4月6日(周六—周一),共计3天。希望实习生严格遵守放假安排,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请按照《宝鸡文理学院师范类本科生教育实习管理办法修订》(宝文理教字〔20258文件要求,履行相关请假手续。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实习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实习生安全,现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严守交通规则,筑牢出行安全防线

清明节期间,人员流动较大,道路交通会出现拥堵现象,出行时务必提前做好路线规划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以防遗失。

二、倡导文明祭祀,严守防火安全底线

树立文明祭祀,遵守相关规定严禁在非指定区域焚烧纸钱等物品,严防明火引发火灾事故,采用环保祭祀方式,守护生态安全。

三、规范户外活动,防范意外安全风险

开展户外活动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避开恶劣天气,不到偏远山区、未开发景区等区域游玩。严格遵守景区、公共场所管理规定,坚决杜绝私自攀爬、游泳等危险行为。

四、注重饮食卫生,守护饮食健康安全

假期就餐注意食品卫生,不购买和食用过期变质、来源不明的食品,谨防食物中毒,选择新鲜、卫生的食物。若出现身体不适症状,及时就医。

五、强化防范意识,保障个人财物安全

贵重物品及身份证件等贴身携带、妥善保管。日常消费优先选择移动支付银行卡支付,避免携带大量现金。时刻警惕电信网络诈骗,不轻信陌生来电、不明链接,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出行前,告知家人同学行程安排,保持联络畅通。

祝大家度过一个平安、健康的清明节假期

 


上一条:关于开展各二级学院专业排序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各二级学院专业排序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