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及学士学位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的依据
严格按照《宝鸡文理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宝文理院教字〔2017〕57号)、《宝鸡文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宝文理院教字〔2025〕69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二、工作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本科生,须在5月15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学士学位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二)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成立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组和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照专业培养方案,对本院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确定毕(结)业学生名单、授予及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填写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初审结果报告及审查表,报校毕业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处。
(三)学校审定。校毕业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处复核各学院上报的审核材料,召开校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领导小组会议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确定毕(结)业及授予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及人数。
(四)公示。各二级学院对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学生名单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
三、工作要求
1.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和学士学位评定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原则性和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各二级学院要查清每一名毕业生的真实情况,对结业生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务必查实依据慎重处理,确保所提交审核材料及时、准确、规范。
2.各二级学院要对2026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进行全面摸底和审核,认真细致地核对毕业生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籍异动等情况,对不详及缺失信息要认真查阅有关档案,务必查实补全,做到毕业生信息准确无误。
3.2025届结业学生的换证工作按规定文件执行,各学院须留存好相关材料备查,汇总表和2026届毕业生材料一并交学籍科。
4.请各二级学院于5月25日前报送附件材料(2-6),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xjk3565165@163.com。
附件:1.2026届本科毕业生工作日程安排
2.学院毕业生毕业资格初审结果的报告
3.学院毕业生学士学位资格初审结果的报告
4.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表
5.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表
6.不授予学士学位告知书
7.结业告知书
8.XX学院结业换毕业及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
宝鸡文理学院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