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实习质量监控,规范教育实习管理工作,切实提升教育实习实效,夯实师范生专业素养,经学校教育实习工作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对2026年教育实习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6年4月29日—5月29日(第9-13周),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小组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二、检查对象
我校2023级所有开展教育实习的本科实习生,涵盖自主实习和集中实习两种实习方式。
三、检查方式
(一)自主实习
根据本学院统计的《自主实习学生实习单位信息统计表》,各学院委派专人采取现场检查、线上或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自主实习学生的实习情况。
(二)集中教育实习
1.各学院成立教育实习检查小组,到本学院负责的各教育实习基地,检查教育实习工作落实情况。
2.学校分区域成立教育实习检查小组,每组由教学督导、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到各实习地点现场检查实习工作。各小组组长安排本小组的检查事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检查内容
1.教育实习计划及各项任务的落实与完成情况;
2.实习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素养、课堂教学能力等综合表现;
3.带队教师的职责履行情况,包括实习指导、安全管理、问题协调等工作落实情况;
4.排查并及时协调处理教育实习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保障实习工作有序推进;
5.广泛听取带队教师及实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实习过程中的困难与需求;
6.收集实习基地学校及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我校教育实习工作的反馈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师范生实习资料是师范类专业认证的重要支撑材料,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教育实习检查工作。
(二)为加强自主教育实习的管理和检查,各学院自主实习学生须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宝鸡文理学院学生自主教育实习检查记录表》(附件1),该表将作为自主实习生返校后实习成绩认定的重要依据,经实习学校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各学院在实习检查结束后统一汇总整理,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三)请各学院将《XX学院2026年教育实习检查工作安排表》(附件2)于4月28日(周二)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四)为保障检查工作高效完成,请各实习点带队教师提前填写《宝鸡文理学院教育实习状态数据统计表》(附件3),检查时交教育实习检查小组联络人。
(五)各检查小组在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宝鸡文理学院教育实习检查记录表》(附件4),并及时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学生自主教育实习检查记录表
2.XX学院2026年教育实习检查工作安排表
3.宝鸡文理学院教育实习状态数据统计表
4.宝鸡文理学院教育实习检查记录表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