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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6-18      点击量: 

相关二级学院:

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工作的管理,现对我校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实验项目(附件1)进行验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要求

1.项目结束时间:本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原则上于16周结束。

2.指导教师任务:根据学院要求,认真批阅学生实验报告、评定学生成绩,书面总结此项工作,填写“宝鸡文理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验收报告”(附件2)。

3.实验室工作要求:各实验室要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的记录,注重实验室开放材料的收集和归档,包括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表、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申请表、开放性实验项目课表、学生实验登记表、实验报告、项目验收报告和学生成绩等原始材料。尤其要收集学生完成的实物作品,并妥善保管,以备检查。学生的实验报告内容要齐全,并有实验教师的批阅,不得复印。

4.二级学院管理职责: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管理,检查监督实验进展,建立开放性实验项目档案;在项目完成后,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如实统计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工作量,统一填写“宝鸡文理学院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课时统计表”(附件3)。

二、工作量计算及其它要求

(一)工作量计算规则

1.计算方法:独立完成项目时,工作量=总学时×k(k=1);两人共同完成时,系数k之和不能超过 1。

2.特殊情况处理:因病、因事请假或因带学生实习等原因未完成计划学时的教师,填写工作量时须按实际完成时数填写;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更改实验项目名称、接纳学生人数、实验指导教师、项目计划学时的,不予计算工作量。

(二)验收材料要求

1.平台上传:学生需上传实验报告,教师需上传验收报告、个人工作总结;

2.线下报送:验收报告(附件2,纸质版2份)、开放性实验项目课时统计表(附件3,电子、纸质版各1份)。

3.报送时间要求:验收材料须于6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完成审核和报送,纸质版报送至实践教学管理科(尚朴楼3-10室),电子版发至邮箱jwcsjjxk@163.com。

未尽事宜可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3566215。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汇总表

2.宝鸡文理学院开放实验项目验收报告(模板)

3.宝鸡文理学院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实验项目课时统计表



                     教务处

                      2026617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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