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管理,提升项目研究质量与成效,学校决定对超期未结题项目开展集中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范围为第十五批至第十九批校级本科教改项目(立项时间为2020年至2024年),凡已超期应结未结者,均在清理之列。
二、结项安排与要求
(一)凡在清理范围内的项目负责人,须于2026年10月8日前,按相应文件要求备齐结题材料(含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所在学院。各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二)教务处将统一组织结题材料审核。审核通过者予以结题;未通过审核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项者,一律作撤项处理。
三、其他要求
(一)本次清理工作仅接受学院统一报送材料,不单独受理个人提交。
(二)第十九批校级本科教改项目中已提交延期申请的(可通过“一网通办”在线办理),可延缓一年结题。
(三)本次清理结束后,不再另行接收结题材料。后续结题事宜请按学校统一发布的结题通知办理,仍须经由学院报送。
(四)凡被撤项的项目,其经费余额由学校统一收回;被撤项目的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报校级本科教改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责任落实到人,及时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确保清理工作全面覆盖、不遗不漏。
(二)教务处将强化全过程管理,严格立项与结题审核。各项目负责人须按研究周期认真推进研究工作,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附件:校级教改项目到期未结项清理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