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学校制度 / 正文
校内各有关单位:
依据国家新闻出版署、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出版单位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的要求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经学校研究制定《宝鸡文理学院学术期刊“三审三校”制度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宝鸡文理学院学术期刊“三审三校”制度实施细则
宝鸡文理学院
2025年9月23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宝鸡文理学院教室及场馆租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宝鸡文理学院学术期刊出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