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勘误范围
1.学历勘误仅针对因毕业院校客观失误导致的信息错误进行纠错。对学生在报考、毕业时人为修改、错填,或毕业后变更(注销)身份证号码等原因导致信息不一致的,不属于勘误范畴。
2. 2001年以前毕业的学历证书,仅对学信网现有信息进行勘误,网上未回登身份证号码或为身份证号码为15位的,不再新增或升位。
二、材料要求
1.陕西省高校学历勘误学生申请表(见附件);
2.毕业证、身份证及户口本扫描件(按1:1比例彩色复印);
3高考招生报考志愿表(或体检表)、初/高中学籍登记表、初/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个人档案中提取,逐页加盖存档单位档案管理章,并注明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4.派出所户籍迁移证(迁入和迁出),上学期间旧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上学期间使用旧身份证办理的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5.高考招生录检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档案表、学籍档案、毕业信息登记表复印件等(学校档案馆提取并加盖档案章,档案馆电话:0917-3368965)。
注: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材料要求:①须逐页扫描成jpg格式;②每张电子版图片不超过5MB;③方向不得颠倒;④清晰完整;⑤以图片内容命名并标注序号(例:1-申请表、2-毕业证)。电子版压缩后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发送至49371324@qq.com,邮件标题:姓名+学历信息勘误。
上述材料为必需材料,如有特殊情况,须按照国家和陕西省教育厅的要求,补充其相关材料。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将勘误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学籍科(高新校区尚朴楼311室)。
2.教务处审核材料后,在学信网提交勘误申请并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批。
3.省级审核通过后,由其对相应信息进行勘误;若未通过,教务处反馈原因。
四、注意事项
1.凡符合勘误条件的,学校上报后,上级主管部门需进一步审核,请耐心等待。
2.受理时间为学校正常教学工作日期间,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期间不予受理。
联系人:邰老师 联系电话:18700763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