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切实增强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学科竞赛质量,根据《宝鸡文理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宝文理院教字[2014]15号)文件精神,学校开展了2023年学科竞赛申报工作,全校共申报了53项学科竞赛项目。经审核,共确定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36项学科竞赛为我校2023年开展的学科竞赛项目,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学科竞赛的主办单位、社会影响和获奖难度等方面综合考虑,将学科竞赛的类别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比赛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评估结果》列入的竞赛项目及陕西省教育厅主抓的竞赛项目,为学校重点资助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B类竞赛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评估结果》列入的竞赛项目,为优先资助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5万元);C类竞赛为师范类或专业性学科竞赛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0.8万元)。
2.所有学科竞赛项目实行目标考核,其中A类项目获奖成绩需不低于省内同等院校,力争获得国家级奖项;B、C类竞赛校内选拔需有较广的参与面,校外比赛需获得国家级(学会、协会)二等奖以上奖项。竞赛成绩将作为二级学院年终教学考核、教学立项等工作重要依据,对于完成目标任务的竞赛项目,将视成果级别和数量在下一年度竞赛立项上予以优先考虑,并在经费资助上予以倾斜;对于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竞赛项目,将削减下一年度竞赛项目经费或撤销竞赛项目。
3.各学科竞赛承办学院要按照《宝鸡文理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学科竞赛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为学科竞赛提供必要的场所、仪器设备等方面的支持,并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总结学生在竞赛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不断改进,力争在各项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各学科竞赛项目负责人要根据目标任务要求,制订科学合理、详细周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做好竞赛过程记录工作,确保各项学科竞赛项目按计划顺利完成,各学科竞赛项目组织实施前须填报《宝鸡文理学院承办学科竞赛项目审批表》(附件2)和《关于2023年XX竞赛报名的通知》,报送教务处审核后向全校公布。
5.学校资助的学科竞赛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竞赛工作合理安排使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经费使用范围根据《宝鸡文理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要求列支。经费使用遵循必需、节约、有效原则,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6.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的学生原则上要从相关的校级学科竞赛优胜者中选拔产生。对于未经校内学科竞赛选拔,直接参加省级以上的学科竞赛,学校将终止其经费资助,不予认定竞赛成果。
7.为进一步加强学科竞赛工作信息化和制度化建设,学校采购了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各类学科竞赛项目工作人员需及时在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完成网络报名、竞赛过程和成绩录入等工作任务。
8.各承办单位应在竞赛结束后,及时填写《宝鸡文理学院学科竞赛项目总结报告书》(附件3),并将获奖文件、证书、奖杯、照片等资料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核后,方可报销竞赛相关费用。
9.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科竞赛项目组织和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学科竞赛项目对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的作用,要认真组织开展学科竞赛项目,不断总结、改进竞赛方案,确保竞赛质量和效果。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2023年学科竞赛项目一览表
2.宝鸡文理学院承办学科竞赛项目审批表
3.宝鸡文理学院学科竞赛项目总结报告书
宝鸡文理学院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