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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要求,国家语委修订印发了《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见附件),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
宝鸡文理学院
2023年3月20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宝鸡文理学院2023年语言文字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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