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专业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教学安排,2021级师范类本科生将于下学期进行教育实习。为了切实做好实习前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应成立由一名院领导担任组长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自主实习管理办法,落实自主实习校内指导教师。
2.允许各专业部分学生在我校教育实习基地(见附件1)以外的高中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实习课程应与所学专业一致。在实习基地和非高中联系者不予批准。
3.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填写《宝鸡文理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见附件2,须经实习单位和所在学院同意并加盖公章)。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须控制在一定比例,不得超过本学院所有参加教育实习学生人数的15%,具体学生名单由各学院审定。
4.各学院对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基本情况统计后填入《宝鸡文理学院学生实习情况台账》(附件3),做好本院教育实习台账记录。
5.资料报送:各学院将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自主实习指导教师名单、自主实习男女生人数(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和自主实习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2份)于12月29日15:00前将纸质版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至邮箱jwcsjjx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教育教学实践基地一览表
2.宝鸡文理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
3.宝鸡文理学院学生实习情况台账
教务处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