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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专业申报及2027年专业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5-06      点击量: 

各本科人才培养单位:

为了进一步优化学校本科专业布局,着力建设布局结构更加合理、优势特色更加鲜明、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加有力的学科专业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现组织开展2026年本科专业申报及2027年专业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新增专业

(一)申报原则及条件

1.拟新增的专业应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紧密对接“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发展需要,打破学科专业壁垒,鼓励增设已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年本科专业引导发展名单》(附件1)的战略性紧缺、民生急需和交叉融合的新兴专业,并切实做好人才需求调研,以详实的人才需求调研数据作为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2.拟新增的专业须符合学校办学目标、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有明确的专业发展思路、发展规划和培养目标,有利于优化专业结构,体现我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并具有一定的学科支撑、办学基础和条件。

3.拟新增的专业要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要求,有科学、规范的人才培养方案和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具备完成人才培养所需的师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实验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

(二)申报对象

教育部从2023年起实施专业设置预申报制度,即高校申请增设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原则上应列入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提前1年进行预申报。

1.正式申报专业:2025年,学校就2026年拟新增本科专业进行了预申报,已申请预备案专业于本年度进行正式申报,填写并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及支撑材料等相关材料(附件2-4

2.预申报专业:计划在2027年申报增设的专业,须于今年进行预申报,填写并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申报表》等相关材料(附件5-6)。正式申报备案的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注意事项

各学院要深入学习领会《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精神实质,全面对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及相关专业认证要求,学院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区域发展急需和自身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等,主动开展专业设置规划,优化专业结构,加快推进专业转型升级,提前谋划增设专业。应对拟增设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调研并做好相关论证工作,突出办学特色,优化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配置,提出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把好增设专业质量关。

二、拟撤销专业

1.撤销原则

各学院要主动撤销不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就业率过低的专业;要主动调减学科支撑力弱、专业质量不高及不符合《国标》的专业;要主动撤销专业布点数超过全省本科高校数50%且本校专业去向落实率连续三年低于此专业全省平均水平的专业,或者本校2023—2025年就业率后5位的本科专业。

2.注意事项

对于停招不满5年或尚有在校生的专业,各学院应在妥善安排拟调整专业在校生培养工作的前提下进行撤销(专业撤销后,学位授予到最后一届学生毕业)。对于停招5年及以上的专业,相关学院应进行撤销。在本校已无对应全日制本科专业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应按撤销专业申报。

申请撤销专业,需填写《撤销本科专业申请表》(附件7),还需提供专业所在教研室会议记录、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会议记录、党政联席会议会议记录(格式自拟),以及申请撤销报告等材料。

三、申请程序及工作安排

(一)学院审议和公示

各学院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专业发展规划和师资情况、办学条件等,严格论证拟新设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召开专业设置评议专家会议、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对拟新设专业、拟调整专业、拟撤销专业进行审议,形成审议意见。新设专业、调整专业、撤销专业的申报材料和审议意见应在学院显要位置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并接受监督举报。公示无异议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二)网络申报

通过省级评议的专业进行网络系统填报,未通过省级评议的专业本年度不予备案。

申报备案专业、申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备案,以及申请撤销专业等均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网址:gdjy.moe.edu.cn)进行办理。

申请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专业代码后加K表示),以及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统一在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网址:zwfw.moe.gov.cn)进行审批。

各学院的新增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等工作,待教育部正式通知下发后由学院相关负责人在相关平台完成新专业申报经学校审批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平台账号和密码由教务处提供。

四、材料报送

2026年5817:00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经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尚朴楼3-7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jxk3566212@163.com。

1.正式申报专业提交材料:

1)《2026年度本科专业申报情况汇总表》(签字盖章纸质版,同时报送excel版);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根据申报专业类型选择模板,纸质版双面打印,同时报送word版);

3)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教师、资产、实验室、图书等软硬件的办学基本条件,每个专业汇编成一个pdf文件,报送pdf版)

2.预申报专业提交材料:

1)《2026年度预申报专业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同时报送word版);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申报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同时报送word版)。

3.拟撤销专业提交材料:

1)《撤销本科专业申请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同时报送word版);

2)《申请撤销报告》(纸质版签字盖章,同时报送盖章扫描pdf版);

3教研室会议记录、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会议记录、党政联席会议会议记录(格式自拟报送复印件纸质版,同时报送pdf版)。


附件:1.《2026年本科专业引导发展名单》等参考资料

2.2026年度本科专业申报情况汇总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及国控专业版

4.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教师、资产、实验室、图书等软硬件的办学基本条件,每

 个专业汇编成一个PDF文件)

5.2026年度预申报专业汇总表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申报表

7.撤销本科专业申请表



教务处

2026年430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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