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适用于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丢失或损毁的我校毕业生,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一、材料要求
1.填写《宝鸡文理学院补办学历证明书申请表》(见附件);
2.①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审批名单复印件一份;②学生成绩单复印件一份;③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学校石鼓校区档案馆提取并加盖档案章,档案馆电话:0917-3368965)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4.小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及同版电子照,电子照发送至49371324@qq.com,邮件标题:某某某+办理学历证明书。
照片格式:①蓝色背景,图像不超过在30K,格式为jpg。②图像“高”要求在640-800 像素(px)之间,“宽”要求在480-600 像素(px)之间,高宽比严格为4:3,分辨率最小为72 dpi(像素/英寸)。
5.若授权他人代办,需出具本人签名的《委托书》(见附件),并附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或委托人将上述材料提交至高新校区教务处学籍科(尚朴楼311室);
2.教务处审核材料属实的,按照程序制作证明书;
3.本人持身份证现场领取证明书;如委托他人领取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只补办一次,若再次遗失则不再补办。
2.受理时间为学校正常教学工作日期间,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期间不予受理。
联系人:邰老师 联系电话:18700763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