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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 2019-04-24      点击量: 

办理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适用于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丢失或损毁的我校毕业生,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一、材料要求

1.填写《宝鸡文理学院补办学历证明书申请表》(见附件)                  

2.①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审批名单复印件一份;②学生成绩单复印件一份;③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学校石鼓校区档案馆提取并加盖档案章,档案馆电话:0917-3368965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4.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及同版电子照,电子照发送至49371324@qq.com,邮件标题:某某某+办理学历证明书

照片格式:①蓝色背景,图像不超过在30K,格式为jpg。②图像“高”要求在640-800 像素(px)之间,“宽”要求在480-600 像素(px)之间,高宽比严格为4:3,分辨率最小为72 dpi(像素/英寸)。      

5.若授权他人代办,需出具本人签名的《委托书》(见附件),并附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或委托人将上述材料提交至高新校区教务处学籍科尚朴楼311

2.教务处审核材料属实的,按照程序制作证明书;

3.本人持身份证现场领取证明书如委托他人领取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只补办一次,若再次遗失则不再补办。

2.受理时间为学校正常教学工作日期间,寒、暑假及法定假日期间不予受理



联系人:邰老师   联系电话18700763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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